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当前日期:
文章搜索:    
·首页 - 科技计划管理 - 申报指南

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4460次 更新时间:2016-7-28 15:45:28

 

1.按照《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焦作市科技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科技项目经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立项后,申请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填报《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

2.《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是项目管理、验收、评价的依据之一。

3.《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的内容须与《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衔接一致。

4.《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须量化,内容叙述要简明扼要。

5.《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A4纸打印,经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所属辖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6.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列入本计划意向书的各项目标任务后,申请市科技经费支持的,按要求编写验收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焦作市科学技术局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二〇一六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2016年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