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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月球样品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青年报 邱晨辉 访问:649 时间:2021-01-19

  1月18日,国家航天局、中国科学院联合举办“大使走进中国探月工程”活动,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人员来到嫦娥五号任务地面应用系统总体单位国家天文台,宣介《月球样品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颁发嫦娥五号国际合作伙伴纪念牌,参观月球样品存储和处理设施设备。这是《办法》首次对外发布,也是我国务实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体现。

  《办法》由国家航天局制定,共9章37条,包括月球样品保存、管理和使用的总体原则、信息发布等方面内容。《办法》明确,按照基础用途,月球样品原则上分为永久存储、备份永久存储、研究和公益4种,其中,永久存储和备份永久存储样品作为原始样品进行封存;研究样品用于月球科学研究、分析;公益样品用于展览、科普、教育等公益性活动。

  根据《办法》,月球样品存储在国家航天局及其指定的存储机构。主存储机构设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另外设立备份存储机构。存储机构在国家航天局的统筹领导下开展月球样品有关工作,接受国家航天局探月中心对月球样品的统一调配和指导监督,及时向探月中心提供月球样品相关信息,定期向探月中心报告月球样品存储和借用情况。如发生月球样品污染、损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探月中心报告。存储机构借用月球样品,应遵循该办法规定的申请程序、使用要求。

  在国际合作方面,《办法》明确,国家航天局鼓励开展基于月球样品的空间科学国际联合研究工作,促进成果的国际共享。探月中心按照国家航天局有关协议和批复,组织开展月球样品的联合研究、交流、展示、馈赠等工作。

  活动当天,国家航天局向欧洲空间局、阿根廷国家空间活动委员会、纳米比亚高等教育培训与创新部、巴基斯坦外层空间与大气研究委员会4个机构颁发了嫦娥五号国际合作伙伴纪念牌。

(原载于《中国青年报》 2021-01-19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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