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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局本级)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4508 时间:2021-03-25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科技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2个二级所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版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等相关工作。

    5.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亲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环境攻坚、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亲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市两院院士的推荐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焦作市科技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焦作市科技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收入4227.02万元,支出总计4227.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8.75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省级财政预拨的科学技术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收入合计422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支出合计422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8万元,占11.15%;项目支出3755.64万元,占88.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9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08.75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省级财政预拨的科学技术专项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拨款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2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6万元,占0.04%;科学技术支出4087.28万元,占9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3万元,占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6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占0.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5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00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公杂费及其他费用等。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经费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相关支出,2021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0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较上年下降0.00%,主要原因:公务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20年减少0.00万元,较上年下降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经费预算,20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相关支出,2021公务接待费无增减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8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2.55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印刷费、维修()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4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3029.97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422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5.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5.81万元,项目支出总额3755.64万元。支出项目共5个,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3个,支出总额37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焦作市科技局固定资产总额95.0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29.96万元,办公设备62.02万元,专用设备3.05万元。车辆共有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提前下达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补)经费730万元;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纳入预算公开范围为机关本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焦作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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