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 时间:2026-02-09
市委、市政府: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开展科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学习。局党组积极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市“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2025年,按照《河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相关要求,采取集中学、共同研、专题议等形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安排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局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法治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局党组先后研究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6次,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积极配合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2025年,市科技局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关于第三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认真梳理,对涉及市科技局起草的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和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清理标准,经逐件审核、征求意见、党组会议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年内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二)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河南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焦作市四大怀药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等征求意见稿,按时反馈意见。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一是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市科技局19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无行政审批事项,无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变相审批或者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市财政预算科技经费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使用前先向市政府报告,批准后联合市财政部门下拨使用。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主体培育体系。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积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全市创新主体基本盘。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8家,总数达到565家;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901家。二是完善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高能级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中原内配牵头完成“河南省先进内燃动力摩擦副与润滑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河南理工大学及附属医院配合完成“河南省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分子病理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开展院(校)地科技合作,与河南理工大学探索建立市校会商机制,已举办市校会商工作会议4次,研究科技联合攻关等议题10余项,充分发挥河南理工大学人才资源优势,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四是强化创新人才引育。推荐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企业121家,入选116家,助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争取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5个、科技特派员37人,选派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5个、科技特派员53人,助力乡村振兴。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科技项目诚信监督。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明确项目申报初审相关业务科室进行项目查重,确保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不重复立项。同时,明确申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信用记录,从源头规范科研诚信行为。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信用办工作要求,每月对政府资金支持、平台建设、科技攻关等信用信息进行更新,做好科技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已采集信息共1800余条。
四、加强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在国家级和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决策。市科技局“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决定,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执纪监督,主要领导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上坚持“末位表态”。
(二)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先一法律事务所1名专职律师为市科技局常年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科技合作协议签约前,一律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2025年,法律顾问对相关文件及签约协议进行审查、修改8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8份,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若干。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一)认真执行部门统计报告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市统计部门和省科技厅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研单位及其科研活动、科学技术普及等年度科技统计资料。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2025年,按照“先面商、后办理,先调研、后答复,先征询意见、后正式行文”的“三先三后”原则,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与议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的征询、沟通和对接,办理议案答复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议案领衔人均表示满意。
(三)加强风险防控点排查。组织各业务科室对照职能职责,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截止目前未发生突发风险事件。同时,在科技项目评审、创新平台认定、创新主体审查等重大事项中,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对评审专家、参评对象、保障人员进行全程执纪监督和工作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集中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系列培训课程。
(二)学习科技领域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局党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理论中心学习组、局长办公会、支部活动等,传达学习《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颁布、重要法律法规修订后,及时组织集中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三)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培训班”、“第二届中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论坛”“2025年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调度会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平台操作使用培训会”等法治建设培训会。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市科技局在普法工作中,结合科技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视结合“科技活动周”、“公平竞争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制作展板、网站发布及解读、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形式,将各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宣传,进一步强化科技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科技普法,点缀科技创新活力。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落实普法宣传。积极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的《普法直通车栏目》,就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强化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科技普法。同时,运用《焦作日报》、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动态发表宣传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和科技工作成果的相关文章,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展示焦作市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以法治观念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2025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等。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认真总结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严格抓好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开创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开展、严抓落实,每项工作充分准备、精心实施、确保质量,持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不断完善科技领域依法治市、依法承办业务的举措。对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需求新期待,优质高效做好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贡献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