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 时间:2026-07-03
各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焦作市人民政府联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设立了焦作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现就2026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向
围绕新材料产业集群领域(可扩展到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攻关、联合研发和成果转化示范,推动产出重大创新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单个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300万元,单个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严格遵循《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支持项目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在焦作市域内实施,面向新材料产业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难题开展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其他项目。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鼓励各联合方统筹资源、联动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重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已参加3项及以上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产业基金项目。
6.产业基金项目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7.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围绕区域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且重点项目数量应占项目总数的50%以上。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联合方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应早于申报通知发出前1年,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三)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产业基金一般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
五、材料受理
(一)网上填报。2026年度焦作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常年开展项目征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第一批申请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17日,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5份)报送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附件3),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在焦高校由其高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后加盖高校公章统一报送;市属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直报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报送时间:2026年7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A座B408室)。
六、项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高新科
联系电话:3569871 工作邮箱:jzskjjgyk@126.com
(二)市财政局科技文化事业科
联系电话:8866838 工作邮箱:jzjkw@163.com
附件:
1.2026 年度焦作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焦作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26 年度焦作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
4.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绩效目标表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