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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4574次 更新时间:2021-3-8 9:07:21
 

各县(市)区科工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创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现开始受理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奖励资金的奖励项目应是2020年度取得的奖励项目,符合《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和《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并且尚未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奖励项目纸质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材料报送

1.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和汇总,同时编制本辖区申请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汇总表,经本级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报送方式: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总表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申请单位是市直单位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材料报送时间:2021322—326日。

3.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编制2021年科技创新奖励拟奖励事项汇总表,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连同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于331日前报送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有关说明: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编制的申请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汇总表和市科技局各科室编制的科技创新奖励拟奖励事项汇总表,应包括奖励事项名称、项目(企业、机构、平台等)具体名称、依托(承担、获得等)单位名称、奖励事项级别、所在辖区、认定(批准、备案、获得等)文件名称和文号、认定年度、奖励标准、申请资金额等内容。汇总表内容与认定文件内容应完全一致。

四、市科技局各科室负责的奖励事项范围

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工业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星创天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秀示范企业(园区、基地、乡镇),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等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与科技服务业科: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

科技合作与引进国外智力管理科:国际联合实验室等。

五、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

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电话:3569830,电子信箱:12345jzkj@163.com

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电话:3569833,电子邮箱:jzkjrhk@126.com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电话:3569836,电子信箱:jzskjjgyk@126.com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电话:3569831,电子信箱:jzskjjnck@126.com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与科技服务业科电话:3569820,电子信箱:jzkjcgk@163.com

科技合作与引进国外智力管理科电话:3569827电子信箱:jzswgz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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