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15094 时间:2021-03-08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在全省组织的科技投入、落实重大科技改革政策、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工作中名列第一,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奖励资金400万元。我局先后荣获河南省技术市场工作、焦作市企业服务工作和金融工作等先进单位称号,在第六次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中获得第四名,在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第九名(全市34家参评单位),分别受到市委和市人大的通报表扬。焦作市首届院(校)地科技合作洽谈会成功举办,受到省政府尹弘省长、霍金花副省长批示表扬。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一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焦作科技网更新。我局行政服务事项18项,全部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无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市知识产权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后,无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2020年市财政预算的3000万元科技经费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使用前先向市政府报告,批准后联合市财政部门下拨使用。
2.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压缩时限占比达86%以上,即办事项占比达60%以上,不见面事项占比达90%以上,统一受理率达80%以上,其他事项占比均达100%。二是按要求下放服务权限,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等7项行政事项管理权限赋权孟州市。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11家,通过认定105家,排名全省领先;组织申报省创新引领型企业33家;组织申报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5家,获得批准6家,排名全省第二。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创新项目86项,通过批准11项,获得支持经费826万元。组织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3家;组织申报省级星创天地7家,获得批准6家。四是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督促指导中旅银行科技支行新增科技贷款1.9亿多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46家。五是成功举办焦作市首届院(校)地科技合作洽谈会,邀请14名中外院士、6名中科院系统所长和副所长、14名国内高校校长和副校长以及500多名高端人才参加洽谈会。期间,发布我市企业技术需求400多项,发布中科院、北京高校联盟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最新科技成果1500余项,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签约科技合作项目85项,总投资245.23亿元,在全省、全国产生了较大积极影响。
3.不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在廉政建设、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实行承诺制,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科室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科技项目诚信监督,在市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初审中,郑州某中介服务机构因诚信问题为某申报企业出具的有关报表不予采信,要求申报单位更换服务机构。三是组织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市农林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参加科技部举办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三评”线上培训,提升科研诚信监督和管理能力。四是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和首届院(校)地科技合作洽谈会表扬事项,按要求征求纪检、公安、法院、卫健等相关部门意见,诚信有不良记录或者有违规违纪记录的一律一票否决。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申报制度。年初,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年内,按程序和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名称为《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保留规范性文件6个,修订1个,名称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认真配合立法工作。年内,积极配合市人大关于《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焦作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焦作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按时反馈征求意见。
三、加强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
1.严格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在国家级和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决策。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在各类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始终坚持局党组(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年内,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事项132个,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事项153个。
3.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先一法律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科技合作协议签约前,一律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行政权利制约与监督
1.认真执行部门统计报告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市统计部门和省科技厅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研单位及其科研活动、科学技术普及等年度科技统计资料。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议案。年内,通过深入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接沟通,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提案2件、政协委员议案4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
3.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要求,组织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焦作大学、焦作师专、黄河交通学院、黄河生物科技学院、焦作农林科学院等7家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科技部组织的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政策与实务线上培训,全方位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管。
4.加强风险防控点排查。组织各科室对照职能职责,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此外,我局在项目评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等工作中,邀请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组与我局相关人员共同对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
五、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在焦作科技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二是在焦作科技网及时公开科技局机关及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是在焦作科技网及时公示和公开科技项目、科技人才(团队)及其支持经费等信息,公示事项26项;四是在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日常考核排名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全局系统同志的监督。同时,加强焦作科技网监管,在焦作科技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和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办理科技信访事项1件,信访人表示满意。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安排人员常态化关注市政府网站《政府在线》载录的有关帖子,及时答复公众咨询事项1件。全年无行政复议事项。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宪法》《国旗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局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专题解读《民法典》。三是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参加率达100%,应知应会率达100%;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要求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组织参加我市“12.4宪法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宪法》《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市委王小平书记在科技局展位对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作较为详细的询问,对科技局的法治宣传给予肯定。
八、强化对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局班子研究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4次,制定印发《焦作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制定印发《焦作市科学技术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局清醒地感到,2020年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社会各界期盼还有差距。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深入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科技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代化,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新兴科创名城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贡献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