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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1455 时间:2023-02-02
焦国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5月25日,市教育局联合市科技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和分类移交管理的通知》(焦教文〔2022〕49号),明确“科技部门负责科普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审批”。

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教育生态营造和社会大局稳定。市科技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普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统计和资质审核,帮助指导科普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国监管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努力推动科普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同时,积极与河南省科技厅沟通对接,了解跟进科普知识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意见制定工作。

目前,省科技厅已制定了《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举办者、开办资金、举办场所、组织建设、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等设置条件提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培训活动、审核监管等也作出了明确规范。《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尚在修改完善。

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是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的一项新职能、新工作、新任务。市科技局将按照省科技厅日后印发的《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审批和监管工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范健康发展。

在此,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对科普知识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或其他相关方面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政策法规科  3371866    联系人:申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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