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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焦作市科技局 访问:1651 时间:2023-02-02
白宗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科技企业研发创新投入,政府应分阶段给予经费补助支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支持科技研发相关政策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研发的政策,主要有《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2号)、《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焦作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焦科〔2022〕3号)、《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焦政办〔2022〕30号)等,以及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科技贷款等,对企业开展研发的不同阶段、层次和领域进行激励扶持。具体如下:

1.《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一般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中小科技项目,侧重于软科学、科技攻关阶段,支持资金一般在5-50万元,支持方式分为事前支持和后补助两种方式,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申请。

2.《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大科技专项,主要支持重大科技项目,侧重于产业化阶段,支持资金一般在100-200万元,分两个阶段下达,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通过中期评估和验收后再拨付剩余的50%。

3.《焦作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适用于采用揭榜挂帅攻关模式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资金一般在100-300万元,分两个阶段下达,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30%,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的70%。

4.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是省市财政对企业研发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金额1-400万元。

5.《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争取省级以上科技资金的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实际获得国拨、省拨经费的5%配套奖励;同时还对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创新载体,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创新人才、科学技术奖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各类科技奖补资金1.16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2016年的66家增至2021年的306家,居全省第五位;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34家增至495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均由4家增至9家,均居全省第五位;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66家增至178家,居全省第四位;星创天地由2家增至12家,其中3家为国家级;拥有河南省院士工作站20家,居全省第三位。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6.科技贷款制度是根据2015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以及《焦作市科技融资风险池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焦作市科技贷款贴息办法(试行)》《焦作市科技贷款担保补贴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科技金融配套政策,市科技局联合相关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不高于基准利率的优质贷款业务。截止2022年6月底,已累计支持科技型企业79家,发放科技贷款9.08亿元,帮助皓泽电子、强耐新材等一批科技型企业爬坡过坎、发展壮大。

二、下步工作打算

将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对现有的相关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全方位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快提升研发能力,为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知道在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支持企业提高研发能力方面做的还不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始终坚信,在市领导和委员们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能够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好。

最后,感谢白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或者企业有什么重大科技需求,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上述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3569830

联 系 人:徐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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